关于已经取得备案的网站域名实名认证和备案号链接规范整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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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已经取得备案的网站域名实名认证和备案号链接规范整改的通知

浏览数量: 76     作者: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20-03-24      来源: 本站

通    知


各企业用户:


       近期收到收到阿里云和腾讯云的通知,要求如下:


1、要求对备案过的网站下方的ICP备案号链接进行更新;


阿里云邮件原文如下:

根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令)规定,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如果未在其备案编号下方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请您按照法规要求,做好已备案网站主页备案编号的悬挂和链接工作,链接须指向工信部网站(http://www.beian.miit.gov.cn)。若未及时整改,将面临监管部门处罚风险。


2、腾讯云要求对账号实名认证。

邮件要求如下:

腾讯云实名认证通知


收到相关邮件的客户,敬请留意!如果有疑问或操作困难,请随时和我们联系协助处理。



宝鸡市布瑞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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